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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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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川文艺党2020〕58


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发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公正、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检查和评价党员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服务群众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工作业绩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观念、纯洁党员队伍,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自2020年12月下旬开始,2021年1月11日前结束。
   
 二、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为全校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全校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校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其能否转正的重要内容,但不确定等次。
     对外出的流动党员,流出单位党组织需提前通知其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说明情况,提供个人总结材料,由其他党员代为宣读,参加民主评议。
     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评议并经教育不改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前,要通知到每个党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名单;对不能参加的,须同时公布具体原因。
   
 三、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否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上态度坚决、言行一致、始终如一,坚决把维护核心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
    (二)是否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按期交纳党费。
    (三)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工党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无私奉献,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学生党员是否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争做成才的表率。
     (四)是否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教工党员是否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主动联系师生,关心生活困难的师生,主动为他们服务;学生党员是否主动联系同学,关心生活困难的同学,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进步,主动为他们服务。
     (五)是否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六)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坚持弘扬正气,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关心集体,自觉为群众做表率。
   
 四、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一)动员部署。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学习重点、评议内容和评议步骤。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让党员对“自评评什么”、“互评怎么评”心中有数。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主动参与,按要求开展评议。
   
(二)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绵阳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深化学习,引导党员充分认识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守初心、担使命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自身问题的实际步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意义。
   
(三)自我总结。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党员重点检视3个方面问题:检视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要重点检视组织开展主題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基层党组织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个人总结前,要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员之间、党员与支部书记之间要谈心交流。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一通报三评议”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要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2.党员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4.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1)。在民主测评时,可视情况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五)组织评定。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提出评议意见及等次报党委组织部审定。评议结果审定后,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应向党员反馈,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支部应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评定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本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票总数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且无不合格等次票。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总数超过三分之一的,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其余为合格等次。
     对具有以下情形,事实确凿、影响较大的,即使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总数不超过三分之一,仍可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缺乏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等。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四个意识”淡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课堂、公共场所或网络媒体公开发表、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对师生困难和诉求漠不关心。利己主义严重,忽视本职教学科研工作,办事推诿扯皮,与师生争利,甚至侵害师生权益。
      四是工作学习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持续下滑。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简单应付。以忙于教学、科研、学习等为借口,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不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政治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乐,情趣低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上课信口开河,传播有害言论,片面误导学生。违反诚信,考试作弊,造成恶劣影响。违反党的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精神。
  (六)结果应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给予肯定或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党内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劝退或除名处理,其中,对确实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可给予限期改正或其他党纪处理,限期改正时限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改正的,要予以除名。对评议认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不能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表现一般的预备党员,应给与批评教育,并视情况可适当延长预备期,预备期满没有明显进步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应于1月11日以前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对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周密部署。要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及时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
   
(三)严格工作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慎重,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严格、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强化监督指导。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不符合程序和标准的,一律要求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五)做好材料存档。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教工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汇总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报送党委组织部,学生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由各党支部妥善保管。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1.docx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汇总表附件2.docx


 

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