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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法治实施专题研讨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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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6/4/4 14:50:45

法制网讯  3月27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法治实施”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代表就法治理论创新、国家治理与法治实施、国家发展战略、微观法治、宪法法律实施、“互联网+”时代的法治新动向、司法体制改革、金融法治建设、政务公开、生育政策调整等论题作了精彩发言。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指出,作为价值整合、统筹兼顾、利益平衡、综合施治与知行合一的战略布局,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不仅为中国的法治实施指明了方向,而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可以概括为10个方面:第一,法治实施既要具有合法性,又要具有合目的性与合正义性。第二,法治实施既要坚持规则治理,又要强调良法善治。第三,法治实施既要坚持形式正义,又要重视实质正义,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第四,法治实施既要坚持在法律的范围内推进改革、发展与稳定,又要求立法和司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第五,法治实施既要有法治思维,又要有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考量,但必须坚持把法治思维作为底线思维。第六,法治实施既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又要坚持依法办事是基本遵循。第七,法治实施既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私法权利,又要保护其公法权益;既要保护实体权利,又要保护程序权利。第八,法治实施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民守法。第九,法治实施既要确保法律实现,又要完善各项法律设施,为法治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第十,法治实施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从严治党和改善党的领导。

    江必新强调,作为中国法治实施的参与者,我们要在波澜壮阔的法治图景中找准推进法治实施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在如火如荼的法治实践中摸到法治实施的规律,在振奋人心的法治建设中贡献锦囊妙策。我们期待透过经年之功水滴石穿,我们怀揣野人献曝之心为法治实施工程添砖加瓦,我们更以切实的行动助推法治实施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法治中国早日建成。